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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规范 把市场做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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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王浩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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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年的努力,南京目前已经形成了工程建设、设备材料、政府采购、药品器材、装饰装潢、土地拍卖等六个方面的招投标市场。无论是监管项目,还是采购数量,成绩都令人鼓舞,成效也很明显,全社会依法招标意识显著增强,招标投标行为趋于规范,行政监督机制逐步建立。 |
解决中国社会转型时期腐败高发的问题,党中央早就提出了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推行招投标制度就是一种治本的措施。不规范的工程发包和货物采购行为往往会产生很多弊端,除了引发质量事故,资金浪费之外,不规范,不透明,容易出现幕后交易,滋生腐败。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正是针对这些行业的特点进行研究之后,对腐败根源进行的有效防范。
从项目的源头进行预防,并采取措施堵塞监督上的“空白地带”和管理上的漏洞,利用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取代原有的“暗箱操作”,这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的管理部门当前的重要工作就是要从规范招投标管理入手,严格执法、严格操作,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招投标有形市场,一来为南京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和有利氛围,增强招投标市场的吸引力;二来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的产生,从根本上解决产生腐败的可能因素。
目前,我市工程建设已经颇具规模,而且发展势头迅猛,这就要求我们招投标的市场行为更加规范有序,从而吸引更多的项目建设单位和当事人自觉进入招投标市场中进行竞争,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和更好的社会效益。今年,《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操作和评标活动中的细节问题,同时对行政监督部门的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这将大大减少招投标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市的招投标工作的职能已经明确,要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研究和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稽察,进一步促进我市招标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要抓住这次机会,积极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设计、规划、培育和完善招投标大市场,严格规范市场行为,切实依法运作,做好服务工作,努力把我市的招投标市场做大做强,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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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关口 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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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陈家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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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将招标投标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对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2004年2月1日,《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正式实施,又为地方招标投标工作提供了更为细化、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的地方性法规,对进一步维护招投标市场经济秩序, |
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防止腐败都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南京建设投资增长较快,成为拉动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在建设项目管理中推行招标投标制度,不仅着眼于降低采购成本,更注意严把工程项目质量关,这种“两手抓、两手紧”的做法,不仅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资金,更为政府树立了良好形象。
招标投标是市委、市政府规范市场行为的一道重要“关口”,特别是《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实施,又赋予各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职责。只有在这个关口严格把关,将违规操作、高价低质、滥竽充数统统挡在门槛之外,才能真正帮助市委、市政府把好资金使用关,把好工程质量关,把好政府形象关,把好干部廉政关。要履行好“关口”这一神圣职责,南京的招投标工作任重而道远。
公开性、竞争性和公平性是招标投标的基本特性,要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就一定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让国有资金流向和用途“走进阳光”。以前,因为《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操作程序仅作了框架式的规定,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个别招标人和投标人也正是利用这一点自行其是,给我们的“阳光工程”设置障碍。现在,《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是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推出的一部更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法规,将为建立和营造统一的招投标法治环境发挥更大的作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对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稽察。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也应该利用这一契机,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的职能,运用“阳光规则”让市场真正透明起来。
今年,南京的各项事业还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实现新的提升和飞跃,一批重大项目将陆续开工建设。南京的国有经济比重还比较大,希望能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好驾、护好航,让国有资金发挥出更大更好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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